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04 01:06:42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投保人为公司,被保险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责任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5万元人民币,保险期限为1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投保相关事宜,包括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条款等,并处理续保或重新投保事项。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0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0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0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0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0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04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9-03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9-03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