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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 北京大成(烟台)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1 18:38:24

北京大成(烟台)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八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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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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