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5 23:07:48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薪酬标准基于岗位职责、经营业绩及考核结果确定。非独立董事根据是否承担管理职责决定是否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年薪占比不低于6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并提出薪酬方案,董事会审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时,公司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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