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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5 23:14:35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立女士、闫信良先生和杜娟娟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经审阅,三位候选人未发现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处罚,亦未被列为市场禁入者。候选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其中陈立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闫信良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立女士和杜娟娟女士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提名委员会认为三人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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