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18 18:53:23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6年5月修订),明确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向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投票,选票须明确填写每位候选人所得投票权数。当选董事需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50%以上支持。若候选人得票相同或一次选举不足应选人数,将进行再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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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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