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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8 14:04:5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审计意见认为,海大集团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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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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