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6 13:30:48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年薪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年薪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占年薪标准的40%;绩效年薪与年度业绩和个人考核挂钩,分三年递延支付。中长期激励与任期业绩和个人考核挂钩,任期结束后分三年递延支付。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董事薪酬。存在财务造假、违规行为的,将追索已发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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