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6 03:14:43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黄惠红女士、陈曙光先生、扶桑女士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对三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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