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4 15:53:45
本人作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勤勉尽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主持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会议,参与审议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债务豁免等事项,关注公司治理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未行使特别职权。报告期内,任职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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