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4 15:58:11
葛昌华作为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1月1日至11月18日任职期间,出席4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会议,未行使特别职权。公司未发生需披露的关联交易、承诺变更、被收购等情况。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真实准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完成董事会换届及高管聘任,提名新任独立董事。本人于2025年11月18日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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