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4 10:43:52
胡刘芬作为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5年11月任职以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次董事会会议,对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期间未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度报告相关财务问题、审计方法等进行了沟通,督促加强财务管理与审计工作。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经营状况及行业发展趋势,累计现场工作3个工作日,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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