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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4 16:08:12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负责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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