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6 03:32:50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融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的行为规范。制度规定了融资审批权限:单笔融资金额不高于1000万元或净资产10%的由总经理审批;不高于3000万元或净资产30%的由董事长审批;不高于5000万元或净资产50%的由董事会决议;超出上述权限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财务部为融资实施部门,融资事项需经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执行,资金使用须严格按合同用途执行,变更需重新审批。子公司融资参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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