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3 21:03:16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各类情形,包括任期届满、辞任、被撤换或解聘等。制度规定了离职程序、信息披露要求以及离职后的义务,如办理工作移交、接受离任审计、继续履行未完成承诺等。同时明确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在任职期间确定的持股转让限制依然适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仍需承担忠实义务,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为止,其他忠实义务一般在离任后一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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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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