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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太链集团(00399.HK):上市委员会根据第13.24条作出之决定;覆核权;及要求覆核上市委员会根据第13.24条作出之决定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2-02 07:00:47

(原标题:上市委员会根据第13.24条作出之决定;覆核权;及要求覆核上市委员会根据第13.24条作出之决定)

星太鏈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99)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日發出公告,披露上市委員會已於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三日就聯交所根據《上市規則》第13.24條對公司作出的決定進行覆核聆訊,並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日收到函件通知,上市委員會決定維持本公司未能維持足夠運營水平及足夠價值資產支持其上市地位的裁定,因此繼續維持根據第6.01(3)條暫停本公司股份買賣的決定。

上市委員會審視後認為,本集團營運規模有限,主要收入來自貿易業務,研發業務尚未產生收益,主要項目商業化面臨挑戰,保健品及區塊鏈技術開發等業務仍處初步階段,未能證明業務具實質性、可行性及長期可持續性,且溢利預測缺乏支持證據。此外,生物科技公司條款不適用於本集團。資產方面,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集團總資產為11億港元,多為商業化前景不明朗的無形資產,流動負債淨額主要來自可換股債券,相關到期日修訂尚未獲批准,持續經營假設存在不確定性。

本公司現正根據《上市規則》第2B.08(1)條擬備書面申請,將上市委員會決定提交上市覆核委員會進行覆核,申請須於上市委員會決定日期起七個營業日內提出。公司提醒股東及潛在投資者,覆核結果存在不確定性,並將適時另行公告最新情況。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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