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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7-09 20:39:43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申报会计师进行了核查并回复。

回复内容主要围绕线路补贴款相关政策条款、修订时间和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展开。线路补贴款即接网工程补贴,用于补偿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相关政策自2012年起逐步完善,国家持续优化新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接网工程的补偿方式。2018年后,接网工程补贴政策发生变化,相关补贴纳入所在省输配电价回收。2024年,国家能源局加强回购工作监管,公司首次收到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回购接网工程设施的征询函,标志着回购工作启动。

公司根据政策变化,于2024年末对线路补贴款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认为补偿方式变更导致线路补贴款的可回收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公司2019-2023年度对线路补贴依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具备合理性,2024年末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合理且及时。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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