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00:29:58
为加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办法。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前需申报,禁止在敏感期交易,限制年度转让比例,并对离任人员股份锁定作出规定。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及时披露持股变动情况,防范内幕交易和短线交易行为。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20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20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