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1 00:56:09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香港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1天(年度股东会)或15天(临时股东会)发出,通知内容应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会议主持人负责维持秩序,确保股东会顺利进行。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会议情况并保存不少于10年。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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