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99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4
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或其全资子公司奥浦迈
生物工程以自有资金出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出资设立的基金名称为上海奥创前
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该基金
现名称为上海奥创先导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创先
导”或“合伙企业”),预计募集资金总规模为10亿元,公司及/或其全资子公
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生物工程”)拟作为有限合
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30%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奥创
先导主要专注于对中国境内生物制造、制药设备和耗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早中
期项目和并购项目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
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
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二、产业基金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与上海腾信智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国
投先导生物医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腾信智药私募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上海奥创先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腾信智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24 年 2 月 6 日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C 楼
出资额 1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道彤清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徐霞君)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经营范围
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 苏州道彤淳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5 月 11 日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 14 栋 230 室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孙琦
创业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
苏州道彤淳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登记备案情况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登
记编号 P1065799
专注生命科学领域中早期投资及产业并购,聚焦前瞻性的医疗创新技术和
主要投资领域
医疗装备硬科技赛道
(二)除公司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信息
(1)上海国投先导生物医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上海国投先导生物医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 58、92 号 18 幢
出资额 人民币 225010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国投先导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温治)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国投先导生物医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
登记备案情况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股权投资基金备案,备案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4
日,基金编号 SAMQ46
(2)上海腾信智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上海腾信智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奉贤区汇丰北路 1515 弄 1 号 2 幢 2 层 A212 室
出资额 人民币 5100.0000 万元整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道彤清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孙琦)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基金认缴出资情况
根据《合伙协议》相关约定,本次初始出资规模5亿元,认缴出资的各合伙
人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出资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 承担责
姓名或名称 类型
方式 (万元) 资比例 任方式
上海腾信智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无限
普通合伙人 货币 500 1%
企业(有限合伙) 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有限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5,000 30%
司 责任
上海国投先导生物医药私募投资 有限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0 20%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责任
出资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 承担责
姓名或名称 类型
方式 (万元) 资比例 任方式
上海腾信智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 有限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4,500 49%
企业(有限合伙) 责任
合计 50,000 / /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伙企业将主要对泛生物制造行业的未上市企业进行投资,其中投资于生物
医药领域的投资额不低于合伙企业最终实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七十(70%);投
资阶段为初创期至成熟期。
除开展并购投资外,合伙企业对单个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
三十(30%),且在投资时点不得为被投资企业的第一大股东。除非经顾问委员
会同意且不违反适用法律和规范的要求,合伙企业对单个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
金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投资时的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20%)。合伙企业
不得从事在证券交易市场买卖流通股股票等短期套利或投机的交易行为。
合伙企业不得从事或开展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举借融资性债务;
(3)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
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4)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5)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或者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或者从
事明股实债;
(6)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7)发行信托或者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8)投资于私募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
(9)投向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投资的领域;
(10)投资严重失信企业;
(11)开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禁
止私募基金从事的投资活动;
(12)适用法律和规范或有管辖权的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禁止合伙企业
从事的其他投资行为。
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存续期限(“存续期限”)为七(7)年,自
首次交割日起算。其中前四(4)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投资期结束之日
起三(3)年为合伙企业的“退出期”。普通合伙人有权为合伙企业的利益并根
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将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延长一次,但延长的期限不应超过两
(2)年,如需进一步延长的,则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前述合称为合伙企
业的“延长期”。
首期出资规模为不低于5亿元。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
币现金出资。除非另有约定并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要求的原则下,各合
伙人认缴的合伙企业出资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分三(3)期缴付,
首期出资金额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三十(30)%,第二期出资金额为各合伙
人认缴出资额的四十(40)%,第三期出资金额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三十
(30)%。原则上,如果在前期累计缴款出资中百分之七十(70%)以上已被投
资于或已通过签订投资协议而承诺投资于被投资企业或者已被运用于、或已通过
签订相关协议而承诺用于合伙企业费用,则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向有限合伙人发
出缴纳通知要求缴付下一期出资(为免疑义,首期出资不适用该约定)。每一期
出资均由所有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的比例分别缴付,具体缴纳时间由执行事务
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书确定。
合伙企业的投资事务由管理人负责。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
质量,管理人为合伙企业设立由投资专业人士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
策委员会”),负责就企业投资、管理、退出等作出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5)名成员组成,其中,管理人有权委派三(3)名成
员、奥浦迈有权委派两(2)名成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各委员一人一票。投资决
策委员会每次会议须由五分之三(3/5)及以上(含3票)的委员出席方为有效。
会议做出的决议,须获得五分之三(3/5)及以上(含3票)的委员同意方为有效
通过。
(1)投资期内,管理费的计费基数为该合伙人认缴出资额、费率为每年2%;
(2)退出期内,管理费的计费基数为该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中所分摊的尚未
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为免疑义,如投资项目部分退出的,按照尚未退出
部分对应的投资成本计算,为免歧义,不应当包括已经亏损核销项目的投资成本)、
费率为每年2%;
(3)投资中止期、延长期、清算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对合伙企业获得的由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所产生的全部可分配收
入,应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在全体合伙人之间进行初步划分,且按“整体先回
本后分利”原则及顺序进行分配,并且在前一顺序未得到足额分配的情形下,不
得进行后一顺序的分配。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初步划分归属普通合伙人的金额分
配给普通合伙人,初步划分归属每一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在该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实际分配:
(1)首先,实缴出资额返还。百分之一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
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根据本第(1)段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缴
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
(2)其次,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分配。如有余额,则百分之百(100%)向
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就上述第(1)段下累计获得的分配
额获得按照单利百分之八(8%)/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
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该有限合伙人每一期实缴出资额的出资之日起至该有限
合伙人收回该部分资金之日止;
(3)再次,普通合伙人追补。如有余额,则百分之百(100%)向普通合伙
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于本第(3)段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等于普通合伙
人依据本第(3)段获得的累计分配额与该有限合伙人根据上述第(2)段累计获
得的优先回报之和的百分之二十(20%);
(4)最后,超额收益分配。如有余额,则(a)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
该有限合伙人,(b)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根
据上述第(3)段及本第(4)(b)段所获得的分配称为“绩效收益”)。
合伙企业采取封闭式运营原则,除非符合适用法律和规范以及《合伙协议》
的约定,有限合伙人不得随意减资或退伙。经普通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有限合
伙人可依据《合伙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或通过其他适用法律和规范
允许的方式减少其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或退出合伙企业,除此
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出资额的要求。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主体奥创先导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在保
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依托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
优势和平台优势,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
资金和财务压力,不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作投资的风险
成工商登记手续,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
性。
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收益的承诺,基金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的项目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
业周期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
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