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
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形成如下表决结果:
公司拟与关联方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购货合同(铅渣)》
《购货
合同(铜渣)》。
经认真核查,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
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系基于双方存在的互保关系,担保风险可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郑远民 张选军 潘慧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