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5-60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 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共涉及 526 名激励对象,合计 2,337.22 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52%。
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
激励计划”)55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463.2 万股限
制性股票。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
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 13 名 2022 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从公司主动离职,失去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应回购注销 2022 年激励计划 13 名激励对象所持
有的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51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应回购注销 488 名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194.57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
未达标,应回购注销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20.35 万股限制
性股票;因 55 名激励对象离职,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 214.9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终止 2022 年激励计划,应回购
注销 49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93.2 万股限制
性股票,共计应回购注销 1,823.02 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应回购注销合计 2,337.2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2023 年 10 月 28 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议相
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
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并对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事宜发表了意见。
中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监
事会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74)。
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2-80)
。
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申报明细清单》确认,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完成了向 1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2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的登记工作,授予价格为每股 7.98 元。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
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77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共计 809.50 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 7.98 元/股。监事会对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申报明细清单》确认,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完成了向 370 名激励对象授予 789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登记工作,授予价格为每股 7.98 元。
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北京中
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董事会按照《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为公司 190 名激励对象办理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1,001 万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8 月 8 日。
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鉴于13名2022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从公司主动离职,
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13名激励
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1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发表了同
意的审核意见,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 年 10 月
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注
销事宜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债权人。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终止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
终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
售条件已满足,达到考核要求并满足部分解除限售条件的 488 名激励
对象在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票为 7,782,800 股,占截至 2024 年
虑当前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
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激励对象意
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激励
计划,终止范围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已为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的 488 名激励对象,合
计持有的 778.28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
售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2 月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回购
注销 488 名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94.57 万股限制
性股票;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回购注销当期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20.3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 55 名激励对象离
职,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14.9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因公司终止 2022 年激励计划,公司需回购注销 496 名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93.2 万股限制性股票。综上,本次需回购
注销合计 1,823.0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 年 4 月 4 日,公司对外披
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注销事宜以公告形式通知
了债权人。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
购注销,因 5 名 2022 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动离职,46 名激励对
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4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共计 463.2 万股。
鉴于 13 名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从公司主
动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并注
销 1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鉴于 55 名激励对象从公司主动离职,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并
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14.9 万股限制性股票。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以授予价格
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并注销 488 名激励对象对应解
除限售期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94.57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达标,激励对象当年不能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激励对象个人
绩效考结果为“D”,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对应解除限售期当
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20.3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因终止实施激励计划,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496 名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93.2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股权激励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7.98 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共计 2,337.22 万股,资金
总额预计 187,119,564 元,公司将全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情况
公司已支付本次回购股权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价款合计人民
币 171,879,816.12 元 , 另 代 扣 代 缴 股 权 激 励 对 象 个 人 所 得 税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5)第 0013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
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4,525,942,762 股
减少至 4,502,570,562 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变动数量
比例(%) 变动后数量 比例(%)
股份性质 数量(股)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570,834 0.08 0 3,570,834 0.08
股权激励限售股 23,372,200 0.52 -23,372,20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三、总股本 4,525,942,762 100 -23,372,200 4,502,570,562 100
注:变动前股份数量截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最终数据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上述股本变动情况表中各明细数
加总与合计数如存在差异属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
《股权激励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
完成后 2022 年度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五、备查文件
华信验( 2025)第 0013 号”验资报告;
明细表、股本结构表 。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