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
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朱栩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
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朱栩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7639088
传真:0573-87500906
电子信箱:secretary@bofay.com.cn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 16 号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朱栩女士:1998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事务代表,2023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栩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 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查询
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