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均同意在
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优化资金配置,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和收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
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
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
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
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券商、
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
资管计划、公募基金等,产品风险等级主要在 R1-R3 区间。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
间范围内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
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
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并明确投资产
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长及董事会报告,以便公司立即采取
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以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为原则,在确保公
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
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充分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含本数),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闲置资金的
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