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股票代码:688251)
二〇二五年一月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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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顺利召开,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如下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
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由证券部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
会务工作。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身份证及/或公司营业执
照,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书等)于 2025 年 1 月 6 日上午 9:30 至下午 17:30 办理
会议登记手续。
四、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
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
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量;每位
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
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八、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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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股东提问和回答后,主持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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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自 2025 年 1 月 9 日至 2025 年 1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
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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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累积投票议案
√
度及相应接受担保事项的议案》
(六 )与 会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发 言 及 提 问
(七 )与 会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对 各 项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八 )休 会 (统 计 表 决 结 果 )
(九 )复 会 , 宣 读 现 场 会 议 表 决 结 果 和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十 )律 师 宣 读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十 一 )签 署 会 议 文 件
(十 二 )主 持 人 宣 布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结 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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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相应接受担保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不等
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在上述额
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过程中资金实际收支情况及经营需要进行融资,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函、融资租
赁、建设贷款等业务,融资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拟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
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融资协议及相关文件以及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为
在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姚志坚先生和阮郭静女
士同意无偿为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且无需公司及子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相应接受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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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
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为 254,781,452.20 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8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前三
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