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票代码:688571 股票简称:杭华股份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召开时间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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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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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杭华股份”)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
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
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
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复
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
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
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如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
秘书咨询。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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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等
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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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年1月6日 13点30分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
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会议召集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邱克家先生
二、现场会议议程及议案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
东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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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现场投票表决前述各项议案;
(九)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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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及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从关联人处采购原材料、产品或设备
仪器以及委托关联人代发部分工资性收入,本次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预计金额
合计为人民币9,340.00万元。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是正常、
合法的经济行为,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
联交易风险较低并且可控,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展开,关
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守信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8)。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关联股东株式会社 T&K TOKA 应予回避表决。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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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由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注册资本
及总股本发生变更,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
相关事宜,相关登记、备案结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修订内容及修订后
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及《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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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签署《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杭州钱塘新区地域发展整体规划导向要求,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拟与杭州东部湾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签订《非
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搬迁补偿协议”),拟就公司位于浙江省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 5 号大街(南)2 号合计 86,653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
权及该地上合法、合规建筑物 63,632.27 平方米及其构筑物、附着物等进行协商
收储。本次搬迁总计补偿金为人民币 38,896.33 万元。为便于收储、搬迁工作的
顺利开展,提高本次搬迁入园相关事项的效率,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土地收储搬迁工作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签署相关土地收储、搬迁补偿协议等及办理后续相关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载披露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2)。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