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4-076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无需提交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技佳”)预计增加 2024 年度与关联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本次增加的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基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关联人回避事宜:鉴于本事项为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柳江
先生、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侯宗太先生、段恩传先生回避表决。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履行的审议程序
人,实到9人。会议以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会议同意长虹技佳增加2024年度向
关联人长虹控股集团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8,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从原预
计交易额度136,276万元调增至144,276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长虹控股集团为公司关联方,关联董事柳江先生、
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侯宗太先生、段恩传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
董事同意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总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调增后2024年
关联交易 2024年原预计 截至2024年11 本次拟增加关
关联人 预计关联交易
类别 交易额度 月实际发生额 联交易额度
额度
长虹控股集
向关联人
团及其子公 136,276 126,780.39 8,000 144,276
采购商品
司
合计 136,276 126,780.39 8,000 144,276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基本法人信息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1995 年 6 月 16 日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柳江 注册资本 30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注册地址 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主要办公地点 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产业进行投资,国有产(股)权经营管理,
家用电器、制冷电器及配件、照明设备、电子产品及元器件、日用电器、
日用金属制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废弃电器、电子产
品回收及处理,集成电路、软件开发及销售与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与服务,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矿产品
销售,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电池系列产品、电力设备、环保设备、通讯
主营业务
传输设备、机械设备、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厨柜及燃
气具的销售,利用互联网从事相关产品的销售,公司产品辅助材料及相
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仓储、货运,
汽车维修,电子产品维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
屋及设备租赁,武器整机、配套装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酒店与餐饮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90%;四川省财政厅持股 10%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218,256.29 11,262,218.51
负债总额 8,665,350.67 8,688,922.04
资产负债率 77.24% 77.15%
净资产 2,552,905.62 2,573,296.46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0,581,686.66 8,382,105.42
净利润 113,023.57 91,502.22
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失信惩戒情况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虹控股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关联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合同执行,未出现违约情况。关联交易对方经营情况
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技佳根据业务需要,拟增加 2024 年度向关联人长虹
控股集团采购大宗基础原材料的关联交易额度,采购物资包括镀锌钢板、酸洗板
等。通过向长虹控股集团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公司原
材料采购业务的稳定性。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以市场
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
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定价,不会对公
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