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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24 11:15:49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4-056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
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经济效
益测算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 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
原则,同意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
产 3 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的效益测算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本项目内部收益率 15.45%(税后),总投资回收期 7.44 年(税后),
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调整后:本项目内部收益率 10.53%(税后),总投资回收期 8.36 年(税后),
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
变化。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
产 3 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的效益测算进行了调整,须同步对发行
方案进行更新,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相应内容进行同步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2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上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
订稿)》。
  三、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
产 3 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的效益测算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根据
相关规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相应内容
进行同步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2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上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四、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
产 3 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的效益测算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根据
相关规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相应内容进行同步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2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上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五、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
产 3 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的效益测算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根据
相关规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相应内容进行同步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六、通过《关于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节能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同意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电化”)、广西立劲新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立劲”)分别与关联方靖西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靖西潭州新能源”)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节能服务协议》。靖西电化
分别将厂区建筑物屋顶或场地(面积约为 800 平方米和 8,000 平方米)免租金租
赁给靖西潭州新能源用于建设、安装、运营装机容量约为 150kw 和 700kw 分布式
光伏电站,广西立劲将厂区建筑物屋顶(面积约为 16,000 平方米)免租金租赁给
靖西潭州新能源用于建设、安装、运营装机容量约为 1,200kw 分布式光伏电站,房
屋租赁期限均为 20 年;建成后靖西潭州新能源将光伏电站所发电力优先、优惠出
售给靖西电化和广西立劲使用(商业运营期为 25 年)。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余磊先生、彭勇先生、丁建奇先
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目节能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七、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贰亿元,期
限壹年。该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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