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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28 21:40:28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燃气集团六盘水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盘水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50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六盘水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100万元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融资及对外担保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贵州燃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六盘水公司近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2024年11月28日,公司与
中国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按照持股比例51%为六盘水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2,55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六盘水
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为六盘水公司提供的担保
余额为人民币2,550万元。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贵州燃气集团六盘水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花渔洞1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00214650754Q
  法定代表人:宋庆松
  注册资本:24,4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
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燃气、热力供应、电
力供应;管道设计、安装维修;燃气具及配件销售;汽车加气;停车服务、房屋租赁;
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六盘水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六盘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76,227.84                75,422.13
 负债总额(万元)           60,030.49                60,667.73
 净资产(万元)            16,197.35                14,754.41
 营业收入(万元)           16,307.93                26,517.88
 净利润(万元)            1,442.95                 -2,505.8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2,550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保证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
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
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
付费用。保证合同项下保证人对主债权的51%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限: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反担保情况:公司与六盘水公司签订了《抵押反担保合同》,六盘水公司将其持有
的传导设备抵押给公司,作为本笔担保的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保障六盘水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能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有
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9,564.40万元,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1.32%(其中:公司
对外担保余额为38,728.4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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