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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柏新材: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19:52:27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受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纪金树主持。会议的召集议案已于2025年2月10日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持有股份5,301,977股;网络投票股东366名,持有股份257,099,102股,合计371名股东,代表股份262,401,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05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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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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