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22:54:44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战略、重大战略性投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统筹推动公司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建设,识别和评估公司ESG风险,监督和评价公司ESG工作落实和完善,审核公司ESG信息披露并向董事会汇报。
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通知。会议应由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也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会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出席委员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