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8 证券简称:常熟银行 公告编号:2026-042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11/12 - 2026/11/13 2026/11/13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行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
定并实施具体的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行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本行总股本3,648,180,95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4,263,524.02元。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11/12 - 2026/11/13 2026/11/13
四、分配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
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
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
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
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商贸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华联商厦有限责任
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行自行发放。
(1)对于持有本行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与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和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
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
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
付本行,本行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
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
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
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其认为
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
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行股
票(简称“沪股通”),其现金红利由本行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
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本
行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
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向本
行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
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其
他股东(含机构投资者),本行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股息
红利所得税。
五、相关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募集说
明书》相关约定,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后,“常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5.25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5.12 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调整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六、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1601128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