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7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
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
年度分配。
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12,955,109 元÷65,429,000 股×10 股=1.980025 元(保留六位小数,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现金红利(含税)为 0.1980025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980025 元/股。
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
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以实施权益
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
(含税)
。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
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
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事宜相关要求,无需再次提交
股东会审议。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
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1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6 年 11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11 月 10 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利将于 2026 年 11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11 月 3 日至登记日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
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所持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
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人
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根据上述承诺,
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价格为 32.43 元/股。
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12,955,109 元÷65,429,000 股×10 股=1.980025 元(保留六位小数,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现金红利(含税)为 0.1980025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980025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城郊工业园区龙安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聂志明、林毅
咨询电话:0599-6301908
传真电话:0599-630188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