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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药业: 2026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1-04 18:05:05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6-065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的 265,075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现有总股本 136,700,928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后(公司累计回
购股份 265,075 股)的股本总额 136,435,8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公
司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 136,435,853 股测算,本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为 6,821,792.65 元(含税)。
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6,821,792.65/136,700,928×10=0.499030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9030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方案已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情况
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
案。本次授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2026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及《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0)。
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6,700,928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后(公
司累计回购股份 265,075 股)的股本总额 136,435,8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本。按照公司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 136,435,853 股测算,本次预计派发现
金红利总额为 6,821,792.65 元(含税)。
  若在本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
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63)。
发生变化。
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1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1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六、相关参数调整
参考价计算如下:本次除权除息前公司总股本为 136,700,928 股,其中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总股本折算的
每 10 股 现 金 分 红 ( 含 税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6,821,792.65 元
/136,700,928 股)*10=0.499030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
四舍五入)。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
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499030 元/股。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
整程序并披露。
号:2026-049):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因此,在 2026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
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35.82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5.77
元/股(即 35.82 元/股-0.05 元/股=35.77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本
次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 2801 号
咨询联系人:马玉增、胡亚文
咨询电话:029-83338888-8832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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