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的情况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 1,194,478,1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
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358,343,454.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
采用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1,194,478,182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2.7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0 月 22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
年 10 月 2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0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10 月 14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 35 号
咨询联系人:周思远、陆海栋
咨询电话:0571-81601076
传真电话:0571-8160108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