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思股份
股票代码:300856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 62 号综保大厦 A 座 901-4 室(江
宁开发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南京科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 12 号 201 办公室(未来科技城)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周旭明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傅小兰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权益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系部分信息披露义务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持股
数量不再合并计算所致,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各自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6 年 10 月 1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
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
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 指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856
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投资”)、南京科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科投”)、周旭
明、傅小兰
南京科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变更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
合伙人,其与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周旭明、傅小兰之间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的一致行动关系相应解除,导致南京科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与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周旭明、傅小兰在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不再合并计算
本报告书 指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企业名称 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585066581N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 周旭明
注册资本 17,000万元
经营期限 2011年11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62号综保大厦A座901-4室(江宁开发
注册地址
区)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在上市公司担任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者地区的居留权 职务情况
周旭明 男 董事、经理 中国 否 董事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企业名称 南京科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MA1MGJTP7K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建生
注册资本 852.2万元
经营期限 2016年3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12号201办公室(未来科技城)
企业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在上市公司担任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职务情况
普通合伙人暨
刘建生 男 执行事务合伙 中国 否 子公司管理人员
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姓名 周旭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
住所/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
姓名 傅小兰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
住所/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科思投资担任南京科投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并为其实
际控制人。周旭明持有科思投资 99.77%股权,并担任南京科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傅小兰系周旭明之母。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科思投资、南京科投、
周旭明、傅小兰构成一致行动人。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南京科投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由科思投资变更为
刘建生。本次变更完成后,南京科投与科思投资、周旭明、傅小兰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相
应解除。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南京科投变更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科投与科
思投资、周旭明、傅小兰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相应解除所致,不涉及股东各自持股数量的
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
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247,380,000 52.00 247,380,000 52.00
科思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7,380,000 52.00 247,380,000 52.00
投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1,172,000 2.35
南京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72,000 2.35
科投 (持股比例未变动)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合计持有股份 21,000,000 4.41 21,000,000 4.41
周旭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50,000 1.10 5,250,000 1.10
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750,000 3.31 15,750,000 3.31
合计持有股份 13,650,000 2.87 13,650,000 2.87
傅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650,000 2.87 13,650,000 2.87
兰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合计持有股份 293,202,000 61.64 282,030,000 59.29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7,452,000 58.33 266,280,000 55.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750,000 3.31 15,750,000 3.31
注 1:占总股本比例以 2026 年 10 月 9 日总股本 475,687,280 股计算;
注 2:本报告书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
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
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旭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科思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周
旭明先生持有科思投资 99.77%股权,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及变动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中
“权益变动方式”中相关内容。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实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持股的目的及
后续计划。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旭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存在于
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
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旭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最近 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
信记录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周旭明持有的公司 15,750,000 股股份,系高管锁定股。除
上述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质押、查封、冻结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且不存
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
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
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法律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 旭 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南京科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 建 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周 旭 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
傅 小 兰
签署日期:2026 年 10 月 13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市公司名称 司 在地 苏源大道 19 号
股票简称 科思股份 股票代码 300856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
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
室(江宁开发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
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 12
南京科投企业管理中心 义务人注
名称 号 201 办公室(未来科技
(有限合伙) 册地/住所 城)
周旭明 江苏省南京市******
傅小兰 江苏省南京市******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拥有权益的股份 其他√(股东解除一致行动 有无一致 有√
数量变化 关系,持股数量不再合并计 行动人 无□
算,不涉及各自持股数量的
变动)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义务人是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是√ 否□ 否 为 上 市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科思投资 247,380,000 52.00
披露前拥有权益
南京科投 11,172,000 2.35
的股份数量及占
周旭明 21,000,000 4.41
上市公司已发行
傅小兰 13,650,000 2.87
股份比例
合计 293,202,000 61.64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科思投资 247,380,000 52.00
拥有权益的股份 周旭明 21,000,000 4.41
数量及占上市公 傅小兰 13,650,000 2.87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合计 282,030,000 59.2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6 年 10 月 9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或安
是否拟于未来 12 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
个月内继续增减 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
持 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 在 二 级 市 场 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 存 在 侵 害 上 市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 存 在 侵 害 上 市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 旭 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南京科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 建 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周 旭 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
傅 小 兰
签署日 期:2026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