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085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陆怡皓先生、赵怀球先生、夏云峰先生、戴
静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汪咏梅女士因身体原因未出席。会议由董
事长谭新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
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
象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谭新乔先生、赵怀球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董事汪咏梅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本次董事会未出席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委员谭新乔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谭新乔先生、赵怀球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董事汪咏梅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本次董事会未出席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委员谭新乔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归属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作废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
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
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
(12)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3)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5)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
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
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6)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谭新乔先生、赵怀球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董事汪咏梅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本次董事会未出席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