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6-057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0 月 13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上城区东霞巷永安国富大厦 A 楼 506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75.786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马志伟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主持,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李小文先生列席会议。
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098,463,302 99.9285 713,800 0.0649 71,300 0.0066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095,508,242 99.6597 3,216,860 0.2926 523,300 0.0477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共审议 2 项议案。其中,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通过;议案 2 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过半数同意通过。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斌、俞晓瑜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