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9 月
会议由董事长黄晓湖先生主持,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
循环使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
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拟投入的保证金
及权利金、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有必要超过最高额度,将按公司《商
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额度追加审批程序并予以公告。
公司已就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出具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
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该议案附件,与上述议案一并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
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规范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套期保值业
务,发挥套期保值业务在公司原材料采购中规避价格风险的功能,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新增了《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商
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