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6-048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具体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502,322,7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公司
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
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 的原则,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
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未发生变化。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2,322,762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0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0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0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9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13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利润分配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应授予
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授予价格
=10.55-0.03=10.52 元/股。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方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
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6 号(邮编:214161)
联系电话:0510-82475767
传真:0510-82475767
联系邮箱:zhengquan@wuxibest.com
联系人:陈斌、邓丽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