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10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
制定和实施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 2026 年 08 月 11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完成 635,61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 1,086,949,102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000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
合计派发现金 54,347,455.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议审议通过之日后的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6 年 半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 股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0 月 08 日,除权日
(除息日)为:2026 年 10 月 0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0 月 0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利将于 2026 年 10 月 0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09 月 23 日至登记
日:2026 年 10 月 0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
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相关条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
毕后,“宜化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14.09 元/股调整为 14.04 元/股,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
公司若发生派息事项,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
应的调整。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结合本激励计划实施进展,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履行相应审
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李玉涵、李明亮
咨询电话:0717-8868081
传真电话:0717-8868081
八、备查文件
会议决议;
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