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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东磁: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7 18:05:07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6-044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户中
的 25,375,578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根据“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2.29993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
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368,296,825.26/1,626,712,074×10=2.264056 元,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
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264056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09 月 04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剔 除 回 购 专 户 等 库 存 股 25,421,185 股 份 后 的
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 368,296,904.47 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
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截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注销或实施
员工股权激励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
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等库存股不参与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因公司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平台持有的 45,607 股纳入可分配股数计算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
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 1,626,712,074 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
派发现金红利 2.29993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368,296,825.26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1,626,712,074 股剔除
回购专户持有 25,375,578 股后的总股本 1,601,336,496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299934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069941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5998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999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0 月 09 日,除权日(除息日)
为:2026 年 10 月 1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0 月 0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可参与分配的 A 股股东。
     五、 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9 月 2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0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户所持 25,375,578 股股份不享有分红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
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368,296,825.26/1,626,712,074×
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264056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 233 号东磁大厦
     咨询联系人:徐          倩
     咨询电话:0579-86551999
     传真电话:0579-8655532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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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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