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6-028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三个交易日(2026 年 9 月 18 日、9 月 21 日、9 月 22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情形,波动幅度较大。
滚动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指标:公司滚动市盈率分别为 54.59 倍、60.03
倍、66.06 倍、72.67 倍、79.93 倍,新闻和出版行业 9 月 16 日至 9 月 21 日滚
动市盈率分别为 16.76 倍、16.91 倍、17.11 倍、17.42 倍,公司滚动市盈率高
于新闻出版行业指数相关指标。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2026 年 9 月 16 日至 9 月 22 日期间,公司股票连续
应明显,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 9 月 16 日至 9 月 22 日换手
率分别为 3.30%、1.68%、18.47%、10.63%、11.02%,换手率较高。
业绩下滑风险:2026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59,896.00 万元,同比
下降 24.18%,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91.08 万元,同比下降
元,同比下降 91.20%。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 年 9 月 18 日、9 月 21 日、9 月 22 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自查核实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发函查证,现就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
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
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未签订或正在磋商洽谈重大合同、未为产业转型升级投
资新项目等。上市公司主业经营未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二)重大事项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等无正在筹划
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公司核实,在上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
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9 月 21 日、9 月 2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公司
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波动幅度较大。2026 年 9 月 16 日至 9 月 22 日期
间,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为 61.01%。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
大,“击鼓传花”效应明显,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滚动市
盈率分别为 54.59 倍、60.03 倍、66.06 倍、72.67 倍、79.93 倍,新闻和出版行
业 9 月 16 日至 9 月 21 日滚动市盈率分别为 16.76 倍、16.91 倍、17.11 倍、17.42
倍,公司滚动市盈率高于新闻出版行业指数相关指标。公司 9 月 16 日至 9 月 22
日换手率分别为 3.30%、1.68%、18.47%、10.63%、11.02%,换手率较高。
(二)其他风险
公司已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 2026 年半年度报
告。2026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59,896.00 万元,同比下降 24.18%,公司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91.08 万元,同比下降 81.75%,公司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06.45 万元,同比下降
售净利率 3.78%,同比下降 12.16 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 0.06 元/股,同比下
降 83.3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2%,同比减少 3.64 个百分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
关公告为准,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