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6-047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
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
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 1,090,825,0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
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生变化。
方案一致,符合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相关要求,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1,090,825,09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
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9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9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9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9 月 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9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3 年及 202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
咨询联系人:陈凯荣、蒋莉莉
咨询电话:0512-66905892
传真电话:0512-6625680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