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6-061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6 年度
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论证、制定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
案,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满足相关中期分
红前提条件及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关于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5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额 15,6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导致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
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生变化。
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9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9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9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六、调整相关参数
嵘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国标先
生、张樟生先生、张新程先生、首发时直接或间接持股的董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
员(夏乾良、王现余、吴晓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承诺: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
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同时因执行法院裁定,受让前述股东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方需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