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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01 00:13:52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6-070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办理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完成 50,803 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公司总股本由 186,675,366 股变更为 186,726,169 股。基于
上述事项,按照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 2026 年
半年度利润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6,726,169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9,876,187.0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29,876,187.04 元
/186,726,169 股*10 股=1.600000 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
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
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
日收盘价-0.1600000 元/股。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授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
会全权办理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派发现金红利 29,868,058.5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分配。若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限制性股票归属等原因而发生变
化的,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办理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
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8 月 27 日,归属股票数量
为 50,803 股,归属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
通股股票。公司总股本由 186,675,366 股变更为 186,726,16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公告编号:2026-069)。
(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转结至以后年度分配。
的。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86,726,16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440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9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9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9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
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内 1 幢二层 227 号
   咨询联系人:池雨坤
   咨询电话:010-83458109
   传真电话:010-83458107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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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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