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 2026 年
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13:00
在公司二楼 202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
事 8 人,其中董事陈彬、张洁、姜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第八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决
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
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诺力股份 2026 年半年度报告》《诺力股份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
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诺力股份关于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诺力股份新增为旗下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
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诺力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
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诺力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诺力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
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完成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前,
仍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履行职责,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任期三年。
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推荐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资格审核通
过后,现提名丁毅先生、毛英女士、丁晟先生、钟锁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会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
选举分开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上述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参见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
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完成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前,
仍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履行职责。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
算,任期三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陈彬先生、张洁女
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彬先生、张洁女士、姜伟先
生任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推荐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资格审核通
过后,现提名姜伟先生、张树有先生、陈忠宝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本次董事会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
行)。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上述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同意出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其符合所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参见附件。
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
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业总裁高级研修班结业,高级经济师。历任长兴诺力机械厂供销科长、厂长、长
兴诺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诺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诺力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丁毅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 72,567,65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8.17%;为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丁毅先生最近 36 个月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
院工商管理硕士。历任长兴诺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浙江诺力机
械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诺力股份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
理。
毛英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票 5,9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2%;为本
公司的控股股东丁毅先生之配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毛英女士最近 36 个月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
理助理、副总经理、副董事长、中鼎智能(无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中鼎智能(无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晟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 10,437,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05%;为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丁毅先生之子,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丁晟先生最近 36 个月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
任长兴诺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诺力机械有限公司、诺力股份办公室主任、
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钟锁铭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 1,16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5%;与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钟锁铭先
生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博士生导师。历任机械设计教研室主任、测控技术与仪器研究所所长、机械工程
学院副院长、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军工研究院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姜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姜伟先生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师。历任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设计工程研究所副所长、常务副所长、所长;现
任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博导,现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树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张树有先生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总部总
经理,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执行总裁,浙江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集团副总裁,浙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大
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上海路贸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
杭州简博服装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忠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陈忠宝先生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