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3 证券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
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063,672.32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982,013.59 元(未经审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552,116,166.61 元,母
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449,913,332.93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孰 低 的 原 则 , 公 司 2026 年 半 年 度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更好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目前公
司良好的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下阶段发展资金的前提下,经公司提议,公司
董事会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384,214,913 股扣除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6,409,100 股后的总股本为基
数(即 377,805,813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5 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
配 18,890,290.65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
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度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充足,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
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后续发展。该分配方案对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投资回报
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