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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光电: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3 16:14:03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0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利润为 479,693,523.50 元,扣除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47,969,352.35 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 2,636,217,382.33 元,减去报告期内已派发的 2025 年度现金红利 278,033,433.20
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789,908,120.28 元。
展 及 资 金 安 排 的 前 提 下 , 拟 定 2026 年 半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39,016,716.60 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
利。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注销等情况发生变动,或是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
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比例保持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
营业绩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股东的合理回报,
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持续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
理性。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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