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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 晶华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1 20:17:28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5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
( 财会〔2025〕32 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通知》(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20 号》”)
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
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
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
行了规范及明确。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于 2026 年 6 月 4 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
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
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
关规定,自 2026 年 6 月 4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相
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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