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5 证券简称:中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债券代码:123272 债券简称:中汽转债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触发“中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 年 5 月 15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中汽研汽
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6〕1167 号),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10,390,4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1,039,04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汽转债”,债券代码“12327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6 年 6 月
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2 年 6 月 10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中汽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99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汽转
债”不存在调整转股价格的情况。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等有关信
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6 年 7 月 9 日至 2026 年 8 月 19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
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
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
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中汽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